泸县云锦镇云锦中学2022年校舍扩建工程泸县云锦镇云锦中学2022年校舍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县发改行审[2022]29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2 建设地点: 泸县云锦镇锦绣路
2.3 项目规模: 新建1栋学生公寓(层数5F/-1F)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购置相关配套设备。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2月
2.5 项目总投资: 14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18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②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②申请人应完全响应《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③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值须为97分及以上。④项目负责人业绩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相关业绩须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1月16日17时30分 至 2022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1月16日17时30分至 2022年11月22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30-8189293
传 真:
2022年11月16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